按照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和采購價格調整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4號)要求,經過省衛生計生委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商,將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分兩批統一調整,確保在國家規定時限內完成任務。調整后的兩批前期國家談判抗癌藥品分別降幅分別為4.8%和4.9%,第一批8個抗癌藥品已經完成采購價格調整工作,第二批6個抗癌藥品將在9月30日零時完成調整工作。
9月1日起,患者就醫可陸續買到降價后的抗癌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