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下發《關于做好我省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后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銜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銜接時間節點以及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后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和扶助政策方面的具體的執行辦法等,市衛生計生委為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合法權益,將遵照《通知》要求,采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做好時間節點前后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和扶助政策的銜接。
符合條件“老人”將繼續執行已有獎勵扶助和優惠政策
《通知》中將以修正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開始實施的2016年1月1日為時間節點(以下稱時間節點),也就是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法定生效時間,這一時間節點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成員適用老政策,稱為“老人”,時間節點后的稱為“新人”。工作人員介紹,按照《通知》要求,對時間節點前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已經享受或應該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且時間節點后沒有再生育的“老人”,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等老辦法繼續執行已有的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對于“老人”中的獨生子女家庭,按照有關規定繼續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退休補助費。在執行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方面,在時間節點前即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并且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按照規定獲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
“新人”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自愿生育一個孩子的家庭不再享受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待遇,農村一個子女和雙女戶家庭也不再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時間節點后自愿只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婦,即“新人”,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退休補助費和各種優先優惠政策,也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老人”中的獨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予退還;2016年3月23日,新《條例》公布實施后,我省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和生育的夫妻,按照《條例》規定,分別享受增加婚假、產假和護理假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