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對象:錦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
執法機關:錦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違法事實:2022年7月-2023年5月錦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未取得產前篩查許可擅自開展孕婦外周血胎兒游離DNA檢測采血業務。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
處罰結果: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1800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75560元
處罰時間: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