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對象:錦州市松山新區山水匯洗浴中心
執法機關:錦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違法事實:2022年9月28日,錦州市衛生健康監督中心執法人員到錦州市松山新區山水匯洗浴中心雙隨機監督抽查,發現該單位未按照規定對空氣、微小氣候等進行衛生檢測。
處罰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處罰結果:警告
處罰時間: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