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訂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并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干部保健工作制度、計劃,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醫療保健、保健管理、健康體檢以及有關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來錦中外重點保健對象醫療保健、以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干部保健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干部保健基地的業務指導,負責干部保健專家組的選拔和保健隊伍培養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