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蕊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為養育孩子“減負”進一步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議》收悉,綜合我委和發改委、教育局、人社局、醫保局的協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人口工作,市領導多次就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7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和《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作出批示?!吨泄仓醒?、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決定》《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出臺,是全面實施三孩,建立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均衡發展與家庭和諧幸福的重大舉措。
我市在養育孩子“減負”進一步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掌握人口發展變化
2023年我市出生人口數為7413人,同比2022年下降近7個百分點。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4.45‰;嬰兒死亡率為2.56‰;新生兒死亡率為1.62‰;孕產婦死亡率為26.98/10萬。對比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我市人口總量呈緩慢下降趨勢。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63.1萬人,比第七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數減少7.2萬人,同比下降2.6%。全市戶籍人口數278.3萬人,共有家庭戶100.9萬戶,城鎮人口117.8萬人,占戶籍人口數的42.3%;鄉村人口160.5萬人,占戶籍人口數的57.7%。常住人口性別結構女多男少,人口素質穩步提高,城鎮化水平不斷提升,新型城鎮化進程穩步推進。
二、提高孕產婦管理和兒童優生優育水平
(一)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
我市全面落實《遼寧省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工作方案》,積極推廣出生缺陷三級綜合防治措施,集中采購葉酸發放至各婦幼保健機構,有效提高出生缺陷綜合防治率和出生人口素質;提高婚檢率、孕前優生、產前篩查人群覆蓋面,全市孕前優生項目檢查率達到96.6%。
(二)推進新生兒免費疾病篩查
我市積極開展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聽力篩查和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通過篩查指導患病新生兒及時確診及治療,降低我市殘疾兒童發生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三)提升母嬰安全管理水平
我市多措并舉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完善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體系,定期開展產科質控督導檢查。加強新生兒訪視和早產兒專案管理,推廣新生兒早期基本保健等適宜技術,提高新生兒保健工作水平。在各級指定醫療機構開展婦女孕期指導、嬰幼兒預防接種、膳食營養、疾病防控、安全防護等嬰幼兒照護技術指導服務,增強家庭、機構科學育兒能力。
三、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一)完善生育休假與待遇保障機制。一是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父母育兒假等制度。根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二十天。子女不滿三周歲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十日的育兒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二是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定期到大型超市、購物廣場等招用女職工較多的場所發放宣傳單,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針對我市重點醫療機構,開展書面審查與普法宣傳活動,確保我市招用女職工密集型行業都能得到有效的普法覆蓋。三是切實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加大勞動檢查執法力度,將女職工權益保護列為重點檢查內容。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管,對招聘、錄用環節涉嫌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依法懲處,督促用人單位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推動簽訂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階梯合同。暢通女職工維權渠道,維護女職工特殊權益。
(二)加大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力度。按照國家、省工作部署,我市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市級統籌,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險制度。一是全面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將生育三孩的合規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假(護理假)天數支付生育津貼待遇,提升生育津貼保障水平。二是健全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政策。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統一模式參加生育保險。持續優化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待遇,將我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生育醫療費用保障范圍。同時參加我市醫療保險及配偶參加生育保險的未就業婦女也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待遇。三是取消生育住院起付標準。將產前檢查、計劃生育等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保險范圍,切實降低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四是實現由病種保障轉變為費用保障,生育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整體提高80%以上。
四、落實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
(一)落實支持生育優惠政策。我市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落實對提供托育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免征契稅等多項稅費優惠政策。
(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措施。對符合公租保障條件的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給予優先安排;在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房源數量允許的情況下,可在住房面積和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二是實施住房傾斜政策。在我市繳存的無自由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且不能超過公積金中心規定的上限額度;進一步合理優化租房提取頻次,滿足繳存職工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求。
五、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一)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十四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實施方案》(發改社會〔2021〕895號)等國家、省市關于推進托育體系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兜底線、促普惠、市場化”協同發展,進一步完善托育政策體系,優化市場環境,健全監管機制,補齊發展短板,加快托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構建具有錦州市特色的托育公共服務體系。通過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相關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支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政策。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小區配套幼兒園必要建設用地納入規劃,統籌安排用地布局和規模,給予政策傾斜,優先予以保障。按照《錦州市城鎮居住小區配套服務設施實施細則(試行)》(錦衛發〔2022〕91號),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目前,我市共有9個新建小區配套托育服務設施,總建筑面積約1800平方米,已建成移交3個配套托育服務設施,為補齊我市配套托育服務設施短板起到重要作用。
(二)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服務。我市支持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為在職職工、居民提供托育服務。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舉辦托育服務機構。推動縣(市)區因地制宜制定社區普惠性托育機構(網點)認定支持具體辦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發展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機構,擴大普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鼓勵和支持對新建、改建、擴建托育機構按新增托位數給與一次性建設補貼;依據實際普惠收托數給予機構運營補貼,鼓勵和支持其不高于普惠指導定價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各級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建設工作場所托育點,就近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落實。支持高校、職業院校開設托育服務相關專業,培養高素質專業人才。發展家庭式托育點,構建社區、機構、家庭“三位一體”的托育服務模式。支持開展隔代照料、家庭互助、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等照護模式。為家政企業月嫂、育兒師等培訓創造師資、場所等便利條件。
(三)提供優質普惠的學前教育服務。我市高度重視普惠服務工作,“十四五”期間,全市共新(改)建公辦幼兒園14所,共新增公辦學位3530個。學前教育公辦資源逐步擴大,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了56.2%,全省排名第一。我市學前教育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已達到90%,保障適齡兒童接受面向大眾、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有效緩解了入公辦園難的問題。把“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納入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指導各縣(市)區在滿足適齡幼兒入園需求和國家、省有關幼兒園相關建設設施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資源實際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2-3歲幼兒。目前,我市現有托育機構74家,可提供托位2200個,主要分布在黑山、北鎮、義縣和松山新區;開設托班的幼兒園231所,提供托位數6200余個,全市共有托位數8431個,已完成“十四五”全市千人口托位數指標3.2個,基本能夠滿足入托需求。
(四)加強托育機構督查監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關于開展衛生健康系統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的通知》(國衛明電〔2023〕60號)、印發《錦州市托育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錦衛發〔2022〕1號)、《關于開展全市托育機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聯合公安消防下發《關于加強托育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錦衛發〔2024〕33號),對全市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針對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和規范的專項檢查,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強化政府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嚴格執行注冊登記、備案、信息公示制度、評估制度,建立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利用綜合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依法依規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托育服務機構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下一步,我委將會同相關部門抓好《決定》和《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優化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釋放生育潛能,為我市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
衷心感謝您對我市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政策相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